新聞中心
�(lián)系我�

電話�400-960-5277
地址:江蘇省金湖縣工�(yè)園區(qū)神華大道北側(cè)、同泰大道西�(cè)
當前位置:
首頁» 行業(yè)資訊
蓄電池的錯誤使用方法
�(fā)布時間:2021-03-02 13:49:08 訪問次數(shù)�1243
蓄電池作用和使用方法我們都知道,但是還有一些例外的,使用方法是錯誤�,下面由我�理士蓄電�的工作人員為大家詳細講解蓄電池的錯誤使用方法�
1、嚴禁過充電:首次充電量超過容量�5�。普通充電量超過放出電量�1.5�,均視為過充��
2、嚴禁過放電:電池在使用中單只電壓降�1.7V時為終止放電極限,低�1.7V時即視為過放��
3、嚴禁充電不足:首次充電量低于容量的4.5�,普通充電量低于放出電量�1.4�,均視為充電不足�
4、嚴禁低液面。液面低于液孔塞�(nèi)花籃底部時應(yīng)及時補加去離子水或蒸餾水。補加量要適�,且電池組內(nèi)的每
只電池的補加量力求相��
只有正確的使用蓄電池,才會延長蓄電池的使用壽命�